电线电缆的质量监督和检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外观尺寸与结构检测:这是电线电缆质量控制的首检项目,具体包括外观检测、尺寸检测和结构检测。外观检测主要是检查电线电缆的表面是否圆整光洁,有无毛刺、裂纹、斑点、油污等影响正常运行的缺陷和杂质,同时还要保证其腐蚀度、氧化程度符合要求。尺寸检测包括外径、厚度、偏心度、扇形高度、节距、截面和密度等相关检测。
2、电线电缆电气性能检测:这是检测电线电缆质量的重要环节,主要检测项目包括直流电阻检测、绝缘电阻检测和工频耐压试验等。
3、电线电缆机械性能检测:这项检测主要是对电线电缆的机械性能进行测试,包括拉伸强度、弯曲性能、反复弯曲、耐扭等试验,以评估电线电缆在不同环境下的耐用性和可靠性。
除了以上提到的检测项目,还可以通过抽样检验来进一步确保电线电缆的质量。具体步骤如下:
1、抽样:抽样人员从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待销的产品中随机抽取监督抽查的样品,并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详细记录抽样信息。这些样品应该是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由被抽查企业无偿提供。
2、检验:检验工作结束后,检验机构将检验结果和被抽查企业的法定权利书面告知被抽查企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检验报告及有关情况报送质检总局,同时抄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样品在检验结果异议期满后及时退还被抽查企业;不合格的样品在检验结果异议期满三个月后退还被抽查企业。
3、异议处理:如果被抽查企业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质检总局或其委托的异议处理机构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检验结果。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处理企业异议的检验机构应当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组织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于检验工作完成后10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4、结果处理:质检总局汇总分析监督抽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发布国家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向地方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通报监督抽查情况。负责监督抽查结果处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必须进行整改,并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库存的和已出厂、销售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和处理。
通过以上步骤的实施,可以进一步确保电线电缆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保护消费者的权益。